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消防部门紧急叫停了乌苏市昌茂纺织有限公司,并处5000元罚款。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各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灯、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疏散标志是否明确完好;是否有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员工对消防知识及灭火技能掌握是否熟练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
检查中发现,辖区昌茂纺织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责令其停止营业,即刻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消防验收手续和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截止目前,该责任单位正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并表示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全力做好场所的消防安全各项防护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坚决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侯卓人)
厦门消防公司